二階放榜:先把結果整理清楚
二階甄試結束後,各校會在 5/31 前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選總成績單。每個校系的結果只會是三種之一:
- 正取:確定有錄取資格。
- 備取第 N 名:要等排在前面的正取或備取放棄,才有機會遞補。
- 未錄取。
先把每個校系的結果、備取名次列成一張表。對成績有疑義的,要在各校分則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複查,期限通常很短,不要拖。
備取名次怎麼看? 備取能不能遞補,取決於前面的人會不會放棄,這在登記志願序時沒有人知道。可以參考該系過去的遞補狀況,但只能當參考。好消息是:下一節會說明,不管備取最後有沒有遞補到,照真實意願排都不會讓你吃虧。
統一分發怎麼運作
個申的最後一步叫「統一分發」。規則的核心只有三句:
- 你只能就正取與備取的校系登記就讀志願序,未錄取的不能登記。
- 分發從你的第一志願開始看:正取就分發到那裡;備取而且遞補到你,也分發到那裡;都不是,就往下看下一個志願。
- 你最後只會分發到一個校系。
所以志願序的意思是:「如果這些系都願意收我,我最想去哪一個?」它不是在預測你會上哪裡,而是在告訴系統你的真實偏好。實際分發規則以當年度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準。
志願序怎麼排:照真實意願
原則只有一個:最想去的放第一,依序往下。
常見的疑問是:「我有一個正取、一個更想去的備取,要不要把正取放前面求穩?」答案是不用。把更想去的備取放第一、正取放第二:
- 備取遞補到你 → 分發到你更想去的那個系。
- 備取沒遞補到 → 分發繼續往下看,你還是會分發到正取。
反過來,如果把正取放第一,分發會直接把你分到正取,備取就算後來遞補到你,也不會再看了。把正取放前面求穩,唯一的效果是放棄了你更想去的那個機會。
同樣的道理,不要照學校排名排。排名高但你不想讀的系放在前面,一旦分發到那裡,就沒有機會去你真正想讀的系了。兩個系真的難以取捨時,可以用比較兩個科系的 8 層拆法重新比一次。
116 學年度放榜後的關鍵日期
| 日期 | 事件 | 你該做的事 |
|---|---|---|
| 5/31 前 | 各校公告二階錄取名單、寄發甄選總成績單 | 整理每個校系的正取、備取名次 |
| 各校自訂 | 甄選總成績複查截止 | 有疑義在期限內申請 |
| 6/3–6/4 | 登記就讀志願序(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9 時) | 照真實意願排序並完成登記;沒登記視同放棄所有正備取資格 |
| 6/3–6/15 | 分科測驗報名 | 還不確定會不會用到分科的人,先評估要不要報 |
| 6/10 | 統一分發放榜(上午 9 時) | 確認分發結果 |
| 6/11 | 分發結果複查截止(中午 12 時) | ─ |
| 6/10–6/13 | 錄取生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| 不想去、要改走分發入學的人,必須在這幾天放棄 |
| 7/10–7/11 | 分科測驗 | ─ |
日期依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布的 116 學年度申請入學暫定日程與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16 學年度考試簡章,正式日期以 115 年 11 月公告的招生簡章為準。
注意分科測驗的報名(6/3 起)比分發放榜(6/10)早。如果你對分發結果沒有把握、又可能改走分科,可以先評估要不要報名;報名期限到 6/15,看完分發結果再決定也來得及。
分發之後:接受、放棄,還是分科
6/10 分發放榜後,你手上只會有一個結果(或沒有分發到任何校系)。接下來有三種情況:
一、分發到想去的系
依學校規定完成報到等後續程序。放榜到開學還有一整個暑假,升大學前準備指南和升大學前 30 天 Checklist說明可以怎麼用這段時間。
二、分發到了,但不想去
如果你打算改走分發入學,必須在 6/13 前聲明放棄個申的錄取資格;沒有放棄,就不能參加當年度的分發入學。放棄之後不能反悔,所以先確認分科的準備和目標校系都評估過,再做決定。
三、沒有分發到任何校系
分科測驗是這一年最後的機會。確認已經報名(6/15 截止),把剩下的時間集中在分科考科。
不論哪一種,學測後的管道判斷裡說過的道理在這裡一樣適用:放榜當天要做的是照原本的計畫執行,而不是臨時決定。
工具:志願序決策表
登記前先填這張表,排序那一欄最後才填:
| 校系 | 結果(正取/備取第幾名) | 我想去的程度(1–5) | 為什麼想去/不想去 | 如果分發到這裡,我會去嗎? | 志願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「如果分發到這裡,我會去嗎?」答「不會」的系,就排在最後或不登記。其他的,依「想去的程度」由高到低排,不用管正取還是備取。
常見的三個錯誤
錯誤一:把正取放第一求穩
這是最常見、也最可惜的錯誤。正取不管排第幾都是你的保障,放第一只會讓你失去更想去的備取機會。
錯誤二:錯過登記期限
登記期間只有兩天。沒有登記,所有正取和備取資格都視同放棄。把日期寫進行事曆,第一天就完成登記,之後有需要再修改。
錯誤三:放棄前沒想清楚退路
分發後聲明放棄是不可逆的。放棄之前,先確認你已經報名分科、也評估過分科能讓你去哪裡,而不是一時情緒下決定。
今日行動
排好的志願序,給一位了解你的人看一次,問他:「這個順序是不是我真正想去的順序?」